刚刚,民政部紧急发文: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当前,全国一些地方零星散发的本土确诊病例时有出现,加上元旦、春节是人员流动返乡和养老机构老年人回家过年、家属探视的高峰期,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在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好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及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认真做好老年人节日返家服务保障
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老年人节日期间不得离开机构。各养老机构要提前询问老年人并联系其家属,摸排“两节”期间在院老年人返家意愿,主动向老年人及其家属讲清“两节”期间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动员老年人尽量留院。对确实需要离院的老年人要建立台账,确认家里没有直系亲属是《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下简称《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
老年人离院前,应确定拟返院时间,并书面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属居家期间不接触《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接触30天内有境外旅行史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及时向养老机构反馈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返院时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
养老机构要根据老年人返院时间,提前做好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必要准备措施,分批有序接收返院。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低风险地区返回的老年人在院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二、合理做好工作人员“两节”期间调配安排
养老机构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两节”期间养老机构服务需求,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尽量留在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所在区域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区域或工作人员返乡地区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要求其不离院、不返乡。
对节日期间留院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足额及时发放加班费及岗位补贴。养老机构要提前掌握工作人员返院时间,合理调度、安排工作人员提前返岗,预留足够的工作人员,保证节后老年人返院高峰时护理人员能够满足服务需求。
对返乡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要书面告知工作人员不接触《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接触30天内有境外旅行史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以及返院时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
中高风险地区养老机构实行严格封闭管理。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高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高7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在院单间居住隔高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要严格控制本地通勤员工人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通勤。本地通勤员工进入养老机构后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进出人员管理,负责检查“健康码”、佩戴口罩、登记信息、手脚消毒和测体温等工作。
三、严格规范亲友探视等其他人员进出
低风险地区养老机构要严格“两节”期间探视规定,实行预约服务,做好流量控制。探视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严格实施体温检测,不允许进入生活区。建议探视人员不外带食品,确有需要的要严格消毒后转交。有30天内国外旅行史的人员,禁止入院探视,养老机构可通过视频聊天等方式提供远程探视服务。“两节”期间养老机构不对外接待参观访问活动,不在机构内组织慈善捐助和走访慰问活动。
四、严格做好入院物资管控和消毒
养老机构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 75%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后负责转交老年人。养老机构食品等生活物资要从正规渠道采购,并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同时入院前做好外包装消毒。建议养老机构非必要不采购进口物资,如确需采购,要严格做好消毒,并登记原产地等信息,以便溯源追查。负责接收外来物品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事后消毒,不进入老年人生活区。肉类、水产等冷冻食品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五、切实消除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交叉感染风险隐患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者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是一址两院的,应当按照要求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患者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对外开展服务。对内开展诊疗服务时,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院感控制,根据冬春季养老机构传染病高发的特点,做好机构内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及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养老机构与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主动送医上门或上门核酸检测,减少与外界接触风险。
六、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管理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通过电话随访、书面告知等多种方式提醒养老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风险,如有突发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冬季供暖保障,防止煤气、煤烟中毒和冻伤、冻死事故,确保老年人安全过冬。加强日常巡查和护理,防止老年人因护理不到位,发生褥疮、跌伤、烫伤等事故。
七、合理安排“两节”期间精神文化生活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养老机构可以分区分层组织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同时,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家庭情况等条件开展个性化的亲情服务,增加节日气氛。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服务,引导老年人开展有益的趣味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加强老年人心理状况观察,发现有心理危机和自伤他伤倾向的老年人,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做好应急处置。
八、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做好防控物资、必需生活物资和老年人服务专用物资的储备。各地要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组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地方,节后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基本返院后,可组织养老机构进行全员核酸检测,以摸清底数、预防风险。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将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纳入新冠肺炎疫苗紧急接种范围,将养老机构老年人纳入自愿接种范围。
九、开展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指导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春运”开始前组织一次大检查,采取县级组织自查,市级组织互查,省级组织抽查的方式,全面检查养老机构落实《防控指南》和本通知要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十、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养老机构防控措施
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两节”期间,养老机构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未发生疫情的,在落实好《防控指南》基础上,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养老机构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确诊病例的,按《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落实防控要求,并实行封闭管理,停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返家。高风险区域和养老机构发生疫情的地市级行政区域按《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落实防控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封控管理。各地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可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从严采取防控措施。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贲任感,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千方百计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帮助养老机构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发展和老年人生命健康。
民政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30日

上海民政发文:扩大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

关于本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各试点相关单位:

2019年底,本市开始在5个区6个街道试点开展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基本形成了全市统一的工作平台和机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作要求和《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现就本市适老化改造扩大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运作方式社会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通过项目平台吸纳行业内相关优质企业参与适老化改造工作。探索政企合作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二)资金分摊多元化。探索“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家庭自负一点”的资金分担机制,引导和支持包括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体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三)工作流程标准化。在申请、评估、设计、施工、验收、结算、售后等各个环节开展全过程的服务与监管,逐步在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形成标准和规范。

(四)服务平台智能化。全市采用统一的适老化改造平台提供线上服务,在“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上设“适老化改造专区”,开通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并借助后台信息管理系统智能比对数据等功能,方便公众办事,提供“一次也不跑”的服务。

(五)改造清单精细化。根据适老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原则,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需求,提供涵盖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走道、玄关、阳台等七大日常生活场景的20多个品类300多种产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

(六)补贴标准梯度化。对低保等困难家庭老年人,给予一定额度的全额补贴;对长期失能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适度补贴。其他有意愿改造的老年人,可自费进行改造。

二、试点范围及对象

根据各区申报情况,经统筹平衡,在全市范围内45个街镇扩大试点(具体名单附后)。

居住在本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补贴。

三、改造内容

(一)基础产品服务包。主要是满足老年人家庭基本适老化需求,包括根据肢体支撑需要,安装易于抓握、手感舒适的扶手和抓杆类产品;根据地面防滑处理需要,安装防滑贴、防滑垫等产品;根据紧急呼救需要,安装易燃气体和火灾自动监测报警、防灾应急装置等老年安全防护产品。

(二)专项产品服务包。主要是针对试点中反映出来的普遍存在的浴缸洗浴不便且不安全的问题,提供“浴改淋”标准化套餐服务,包括浴缸拆除、防滑处理、淋浴及助浴设备安装等服务。

(三)个性化产品服务包。主要是满足个性化居住环境要求,提供智能家居类、健康监测类等产品及服务,以及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

试点主要以上述三个服务包的形式提供服务,单独就房屋局部维修、损坏物件更换、墙壁地砖修补、家电家具配置等物业类、装饰类、代办类服务,均不在适老化改造范围。

四、申办方式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以下平台在线申请

1.“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www.shweilao.cn)——适老化改造专项模块”

2.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改造服务平台”

申请人也可委托子女等亲属、养老顾问、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代为申请,具体申办流程可在申请平台上查询。

五、政策支持

(一)资金支持。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适老化改造扩大试点工作(具体附后),主要用于对符合要求的对象给予补贴,按照市区每个街镇29万元、郊区每个街镇20万元的标准进行预拨,相关资金依据统一的适老化改造平台中的有效数据开展结算等工作。鼓励区、街镇安排财政配套资金,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多渠道筹资支持适老化改造项目,扩大受益面。

(二)补贴对象。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且对申请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造内容符合要求的,可申请享受补贴,每户家庭最高补贴额度为3500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分别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的100%、80%、50%进行补贴;经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具有二级及以上照护等级的老年人,经街镇审核认定的无子女的老年人以及高龄独居或者纯老家庭的老年人,按40%补贴。三年内已享受过“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资助的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根据协议将改造费用中的自负部分自行支付给服务商。补贴部分可由老年人先行支付,待改造完成并验收后,由各区或街镇按实际发生的补贴额发放给补贴对象;也可由服务供应商先行垫付,改造结束后直接与区或街镇进行结算。

六、工作要求

市民政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平台建设,指导平台运营方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

各区民政局要落实相关人员,指导督促试点街镇按要求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反映并协调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落地,工作到位。要严格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拨资金隔年进行清算。

各试点街镇按照规定做好对象审核、资金结算等相关工作,要充分运用好线上线下等各种方式,加大社区宣传,扩大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与影响力,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如何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重要文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2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杨宏毅、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负责人陈洪俊介绍《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吹风会现场部分图文实录:

《意见》解决哪些核心问题?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

《意见》以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出发点。针对现在我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问题,围绕着“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三个核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现在我就围绕这三个问题作一些具体的展开。

“管什么”就是要明确监管重点。
《意见》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五个方面,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设施,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谁来管”就是要落实监管责任。
《意见》从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三个方面,构建了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明确各方职责任务,特别是明确了直接涉及的16个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怎么管”就是要创新监管方式。
《意见》从加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加强信息共享、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四个方面,提出了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为保障监管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执法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三个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
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养老机构欺老虐老现象,高晓兵表示:
我们应该看到,养老服务这个职业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它是一个辛苦活儿,更是一个良心活儿。我们还应该看到,绝大多数服务在老年人身边的养老护理人员,他们是尽心尽责的,是能够坚守职业道德的。
特别是这次爆发疫情以后,全国所有的养老院几十万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立刻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舍小家,连续数月吃住在养老院,服务在老人的身边,与时间赛跑,使我们国家养老机构在这次疫情防控中打了一场胜利的阻击战,为国际养老机构抗击疫情提供了中国经验。
毋庸讳言,我们也会看到在个别的养老机构、在个别的养老服务人员身上存在欺老虐老的行为,对这样的行为,我们坚持“零容忍”,对调查属实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情节恶劣的,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同时,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做好三方面工作:
  • 一是加强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教育和法治教育
  • 二是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 三是要加强监督惩戒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社会的监督和行业组织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予以打击。
市场监管总局将如何做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负责人陈洪俊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养老产业发展,立足总局职能,围绕标准化、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管,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新型标准体系,一方面,已发布12项养老服务国家标准,主要涉及养老机构等级划分、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旅游等,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特别是去年底,发布首个养老服务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安全红线。另一方面,面向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鼓励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截至目前,共有85家养老服务机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了所执行的851项标准。

二是配合民政部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养老机构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推动养老机构食堂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三是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保健”市场监管,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976件,罚没金额3.47亿元。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职能,按照分工切实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逐步实现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另一方面,重点加强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养老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对于民政部门通报的安全隐患,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养老服务机构采取措施,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二是在居家上门服务、社区养老设施等领域出台一批急需国家标准,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狠抓标准实施应用,同时加强国际养老标准跟踪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相互兼容。

三是积极配合民政部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监管,巩固和拓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是密切关注养老领域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养老服务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抓好其他涉老相关工业产品的质量领域执法稽查工作。谢谢。

针对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和安全隐患,《意见》对此采取了哪些针对性举措?下一步民政部门如何落实?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

养老服务这几年发展是比较快的,日益成为所有有老人家庭和老人自身的刚需,这个大家体会的越来越深。从2018年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以后,这几年在机构数量和养老床位以及老年人的消费方面都有一些增长。

但是我们也看到,毕竟发展的时间短,确实监管还有滞后的表现。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是机构本身的生命线,如果基本安全底线都实现不了,机构就无法生存,所以《意见》针对怎么样在发展的同时,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保障安全方面有相应措施,来达到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就是这样一个原则。《意见》提出了很多具体措施,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把质量安全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核心是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的职责都明确在意见附件的16部委的相应责任,要针对存在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进行排查,同时逐项落实整改。下一步,民政部将落实《意见》中提出的要求,一是制定抽查检查计划,全面摸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质量安全状况。二是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对整改不合格的,或者经过整改仍然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这是2018年修订老年人权益法当中新增加的,赋予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三是要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包括大数据、云计算,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平时有一些隐患,通过数据共享就可以觉察到,同时及时提醒、改正,功夫在平时。

 

第二,《意见》的重点内容还有把质量安全作为监管职责重点,要求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这个责任主要体现在相关部门,民政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把责任分解到16个部委都有相应的责任,同时压实经营主体的责任,你主办养老机构,养老的质量安全是你的首要责任,养老机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意见》中写的非常明确。

下一步主要要落实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协同监管。这16个部门里面涉及到的安全责任,下一步分工落实。通过民政部牵头的国务院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把这些任务和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把监管的责任落实下去,消除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盲区。

二是进行抽查检查和明查暗访,主要是落实到养老机构主办者的主体责任,督促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质量安全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

三是要建立约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和相关部门通报,同时告知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四是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支持帮助养老机构进行消防设施的升级改造,这些还需要一些资金投入。

 

第三,要把标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让标准发挥规范和引领作用。这方面刚才市场监管总局的陈司长已经作了介绍,这些年来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们陆续的围绕着养老安全的质量发布了一系列标准,最重要的就是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还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和评定》两个行业标准。通过这三个标准,建立了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和衡量的标尺,强制性标准是底线,质量标准是基准线,等级标准是等级线。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这一系列的标准做好宣传和落实工作。一是以强制性标准实施为契机。为了让养老机构做好准备,强标设立了过渡期,到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利用这个过渡期,各个养老机构都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来找差距,进行实施前的达标、整改,如果达不到就可以取缔,进行停业整顿。

二是围绕强制性标准提出的“九防”(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制定相应的配套标准,形成配套的行业管理的标准体系。

三是实施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示范工程。在全国形成一批星级养老机构,通过示范带动其他养老机构质量整体提升。

来源:民政部官网、国新网

2020年,中国养老行业到底过得怎么样?

2020年的中国养老行业

2020年既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十四五”规划编制之年,也是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第20年。据预测,2025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同时,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次“婴儿潮”的高净值人群将逐渐步入老年,我国的老龄化进程也将由此从缓速转向高速。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老年群体结构的变化,以及新政策的出台,都将对未来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与挑战。

另一方面,2020年新冠疫情对全球人口,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尤为严重的生命健康威胁,使整个养老行业都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而2020年度REHACARE、H.C.R.等全球知名品牌养老展会的取消或延期,更是给行业带来诸多不安与猜测,中国养老行业到底会受到多大的影响?

站在2020年年尾我们发现,“养老”作为基本的民生需求之一,虽然新冠疫情给行业内的部分中小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打击,但中国养老的整个“基本盘”保持稳定。中国政府高效的抗疫措施首先给了中国市场整体的安心丸,加之养老市场本身的本土化属性较强,海外疫情的不良影响对国内养老行业冲击较小,行业大品牌、好品牌在挺过了年初疫情最为严峻的一段时间后,基本都恢复到了正常的生产、发展轨道。

重点来了

我们常说,行业内的品牌展会往往可以反映其所在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状况,接下来我们就通过分析中国养老行业头部展会,2020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的会后数据,来进一步观察本年度国内养老行业的具体情况:

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AID)

始于2000年,由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主办,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特别支持,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和上海国展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历经21年行业耕耘,作为中国乃至全球福祉行业重量级会展平台,AID已逐步成长为以展会业务为基础,多向辐射养老行业核心产业群的工作模式。从全产业进步的视角,整合政府、协会、企业、消费者等多元力量,将中国福祉行业的整体发展基准一步一个脚印地,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AID 2020 展会规模到达30,000平米,汇聚来自全球的301参展商,及34,588名专业买家共同参与。

 展商数据

从展商数据来看,301家参展商覆盖养老服务、康复医疗、辅助器具、生活护理、宜居建筑、健康管理六大产品类别,分别来自中国、中国台湾、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美国、日本、以色列、英国、冰岛和比利时12个国家和地区。

从四海闻名的日本八乐梦到蜚声欧洲的德国胜拓护理床

从领跑全球的法国罗格朗到欧洲知名的比利时智慧养老系统研发企业泰勒维克

比利时的卫美恒日本三贵、河村、松永等品牌轮椅

从全球一线卫浴品牌TOTO到被世界经济论坛评为“知识先锋”的冰岛辅具品牌奥索

从长、珠三角20多个重点城市战略布局的全生命周期养老服务品牌九如城,到拥有海外500强品牌背景、床位两万余张的国内最大养老运营服务商之一人寿堂集团等,

观众数据

从观众数据来看,34588名专业观众来自全国的220个县市,其中共有14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民政参观团,共计420人到场参观;此外共有216名来自海外的专业观众到场参观。最后,从同期会议的数据来看,本届AID同期举办的“2020上海国际养老服务产业高峰论”及“2020中国养老机构发展高峰论坛”邀请到来自行业的30位领军人物作为发言嘉宾出席,围绕智慧养老、感控防疫、融合式发展、认知症等热点话题,分享自身的实践经验与思考。以宏观视角谈企业发展、战略布局;以微观聚焦机构运营能力提升。论坛共吸引到来自全国24个省、47个城市,总计832位养老人士的共同参与。

作为中国养老行业内专业度水平较高、数据较为真实可靠的展会平台,通过以上数据观察我们发现,虽然AID 2020相较2019年有所下滑,但整体规模、参展品牌水平,以及现场观众人流量及品质都保持了一个不俗的水准。据了解,AID 2021将于明年6月9-11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W5馆举办,主办方预计来年行业情况整体乐观,届时展会整体规模将会有一个较大程度的提升,预计2021年展会面积将达40,000平米,吸引近400家品牌参展企业,及45,000名专业观众到场参观。

临近年底,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关于养老行业的相关支持政策到《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等系列利好政策内容的不断出台,我们同样能感受到国家和政府对于搞好我国养老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让我们共同期待2021,期待中国养老行业,乃至全球养老行业都能越来越好!

最新 | 北京出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 建立“十不准”负面清单

12月28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促进驿站建设运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了《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

建立驿站服务责任片区,明确驿站的基本养老服务责任

按照养老服务区域无缝衔接、服务人群全覆盖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内老年人分布密度、驿站及养老照料中心分布等因素,科学划分每所驿站服务的责任片区,明确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及服务对象。

驿站只要不违反管理负面清单,可依法自主开展各类市场化养老服务

解除各级各方束缚在驿站上的不适应市场的管制行为,驿站只要聚焦老年人依法去组织服务,且不违反驿站管理负面清单,均应予以支持,以更好满足社会上普通老年群体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参照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模式、监管模式,发挥街道(乡镇)对居家养老服务统筹作用,支持驿站连锁品牌运营。

建立驿站管理负面清单,明确驿站“十个严禁”

1.发生殴打、辱骂老年人等欺老骗老虐老行为、泄露老年人隐私信息以及其他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孝老敬老的行为。

2.以任何形式开展赌博、宗教迷信、色情等违法违规活动。

3.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及对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以各种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

4.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老年人推销基金、信托、第三方理财、P2P网络借贷、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诱老年人出资购买等行为。

5.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6.违规倒卖、出租、出售、转让驿站经营权。

7.擅自改变设施用途。

8.提供虚假服务流量信息、冒领运营补贴。

9.无正当理由连续一个月以上不开展服务。

10.从事与老年人、残疾人服务无关的行为。

对政府不能无偿提供设施的驿站,应给予租金补贴

驿站建设继续坚持“政府无偿提供设施”原则,对老年人口密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达标的城乡社区,由街乡镇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获取土地或设施建设驿站,或通过给予租金补贴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建设运营驿站。租金补贴参考市场行情确定,最高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租金补贴。

驿站星级评定结果将与驿站运营补贴挂钩

全面开展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情况纳入驿站星级评定指标体系。建立驿站星级评定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机制,到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正常运营一年的驿站星级评定工作。

建立驿站准入机制,进一步规范驿站运营方招募工作

驿站运营主体应为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三年及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经验。

2.应为连锁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3.没有严重失信记录,且一年内没有一般失信信息记录。

同时规定了几种例外情形:

1.区民政局认定驿站运营方虽不符合条件,但运营能力突出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2.现承接驿站运营的运营主体,如续签可不受限制。

3.农村幸福晚年驿站暂不受限制。

建立驿站退出机制,对四类情形驿站运营方予以撤换

对于出现下列四类情形的,及时终止运营委托协议,更换驿站运营方。

1.违反负面清单及相关禁止性规定.

2.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3.在民政部门备案后,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开展服务,或者在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上连续三个月以上没有服务流量数据的.

4.出现特别严重失信情形,被纳入养老服务机构信用黑名单的。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