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福祉大赛助力智慧养老应用场景需求清单落地推广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联合上海市经信委首次发布12个智慧养老应用场景需求,聚焦养老痛点及抗疫新需求,并鼓励经实践成熟的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和相应技术、产品参与申报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一旦在大赛中入围或获奖,可获得知识产权服务、优先进入产品目录、专区展示、媒体宣传、资本对接、商用转化等专项支持。

此次发布的12个应用场景需求(点击查看需求详情),主要包含四类:其中安全防护类共6个,包括老年人防跌倒场景、老年人紧急救援场景、认知障碍老人防走失场景、机构出入管控场景、机构智能查房场景、机构智能视频监控场景等。照护服务类共2个,包括老年人卧床护理场景、家庭照护床位远程支持场景。健康服务类共2个,包括老年慢性病用药场景、机构无接触式智能消毒场景。情感关爱类共2个,包括老年人智能语音交流互动场景、老年人智能相伴场景。

应用场景至少符合以下5个基本要求

一是紧贴用户需求,着眼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

二是形成服务闭环,按“小切口、标准化、可组合”原则,全面考虑相关的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保障等环节,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三是强化服务配套,在提供技术与产品时,同步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确保服务响应及时、服务资源可及、服务保障可持续。

四是力求价廉物美,提供成本可控、质量可靠、持续有效、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

五是注重人文关怀,产品和服务体现人性化、有温度,不宜简单替代老年人尚有的生活能力。

市民政局和市经信委希望通过需求发布,能够以场景应用为导向、以老人需求为中心,引导社会各界和企业提供新的创意、积极开发解决方案,破解供需对接瓶颈,推动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落地应用,为老年人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同时又具备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特征的养老服务。该需求清单一经发布,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此,大家普遍比较关心的问题是——

这批智能养老应用场景需求清单,
如何落地
政府是否有相关扶持政策
来帮助企业更好地推广应用场景解决方案?
上海市民政局鼓励经实践成熟的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和相应技术、产品,参与申报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点击查看福祉大赛征集公报名参赛,受疫情影响,今年大赛作品征集截止延期至8月31日,详情可见延期公告)。大赛获奖或入围的产品,可获得知识产权服务、优先进入产品目录、专区展示、媒体宣传、资本对接、商用转化等专项支持

刚刚,民政部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

为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更好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实施好《养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近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供地方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时参考使用。

此次发布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作为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实操性评价工具,分为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四个部分,对照《养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养老服务标准,提出了易操作、可评价的工作规范。等级评定总分为1000分,其中环境120分,设施设备130分,运营管理150分,服务600分。

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为评价工具,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进一步完善评定规范,更好推动国家标准落地见效。

附件:《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

点击这里,可跳转至民政部官网下载附件

延期公告 | 第八届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延期

第八届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自开赛以来,受到了行业内外的支持与关注。日前,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6号)要求,大赛组委会为保障所有参赛人员的安全,经商议决定,延期举行大赛各项活动,详情如下:

1. 大赛征集对象及范围、奖项设置、报名方式、赛后资源支持等要求不受影响,详情参考原征集公告

2. 本公告发布前已成功报名及提交的参赛作品依然有效,参赛者无需重新报名或提交

3. 延期后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赛事安排
2020年8月31日
报名及参赛材料提交截止
2020年9月上旬
参赛资格审查
2020年9月中旬
初赛(专家评审)
2020年9月下旬
决赛(现场答辩)
2020年10月28-30日
获奖结果揭晓及颁奖
注:具体安排以组委会实际通知为准
 
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0年4月26日

AID延期不打烊 | 您的专属采购客服已上线,想买就买,买的痛快!

自AID宣布延期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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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通知 | 致AID 2020全体展商和观众的一封信

尊敬的AID参展商、观众及合作伙伴们: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6号)的要求,我们非常抱歉的通知您:原定于2020年6月11-13日举办的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以下简称AID)将顺延至2020年10月28-30日(周三-周五),举办地点不变,仍是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龙阳路2345号),展馆从W3-W5馆调整至N3-N4馆

 

对于展会时间调整对您造成的诸多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目前,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仍十分艰巨,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也在逐步推进中,为更好的保障您的安全健康,同时也为了提升参展效果,我们对AID举办时间做出合理调整。在此,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即日起,AID组委会将逐一与参展商联系确认展期调整事宜。同时,我们也将升级展会的相关服务,提供多平台线上营销渠道、供需对接,与行业同仁携手同行,共克时艰。

六月荷风不解意,暂别挚友;十月金桂有佳期,再会高朋。

2020年10月28-30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共话金秋果熟时。

 

AID组委会

2020年4月15日

重磅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对外发布行业标准《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该标准编号为JGJ/T484-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的发布,有利于我国养老服务智能化建设。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系统基本功能;5、居家养老;6、社区养老;7、机构养老;8、施工质量控制;9、检测与验收;10、运行维护;11、评估。
该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信息中心、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智能设计分会等多家单位参与编制。
1 总则
1.0.1 为规范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与验收、运行维护、评估。
1.0.3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居家养老
以家庭为场所,以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养老模式。
2.0.2 社区养老
以社区为依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的养老模式。
2.0.3 机构养老
以养老机构为主导,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集中居住场所,满足老年人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文化活动等方面需要的养老模式。
2.0.4 养老服务专用系统
针对老年人生理及心理特点,满足老年人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文化活动等方面专项需要的控制或信息应用系统。
2.0.5 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
将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信息应用系统整合集成,实现各智能化子系统信息共享、养老业务协同和高效智能化管理的综合系统。
3 基本规定
3.0.1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宜包括养老服务专用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等,应采取有效的防泄露、防损毁、防纂改等信息管理防控措施,确保养老人员个人信息安全。
3.0.2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应涵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养老模式
3.0.3 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宜划分为地市级、区县级、街(乡)镇级、社区级四个层级。
3.0.4 地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应接收本地市辖区内各区县养老人员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建立完整数据库,实现分类分项统计与管理。
3.0.5 区县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应接收本区县辖区内各街(乡)镇养老人员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
3.0.6 街(乡)镇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收录、管理辖内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人员的相关数据信息资料;
2、应具有信息共享功能,实现老年人生活状况的跟踪监测;
3、应确保养老人员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与区县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3.0.7 社区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应预留接入街(乡)镇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网络通信条件和数据接口。
3.0.8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宜根据评估结果,划分为A、B、C三级。
3.0.9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同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智能建设设计标准》GB50314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规定。
点击此处查看并下载《标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