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商知识产权告知函

尊敬的参展商:

当前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相关案件给予较为严厉的处罚。同时历年展会期间由于知识产权问题出现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加,为了使贵司能够更好地参加此次展会及保护贵司相关知识产权利益,第 25 届中国国际花卉园艺展览会组织单位特拟定该告知函,供贵司在参加此次展会前进行相关风险判定,并在展会期间切实保护自身知识产权。

一、判断自身的产品和现场宣传资料(文档、音/视频等)是否涉及知识产权风险

参展商在参展筹备期应对自己的产品、包装、装潢、广告用语,以及展会现场的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档、音/视频等)进行风险判断,了解以上提及的方面是否存在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可能,即

  • 贵司应在开展前自行或者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或者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索和审核,以确认贵司的产品是否涉嫌使用了他人的专利技术,或使用了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图案、花色等进行贵司产品的生产;贵司的产品是否涉嫌侵犯他人植 物新品种;
  • 贵司产品的商标、标识是否已经合法注册或者获得授权商用,或是否已为他人进行注册,若被他人使用应及时寻找专业律师帮助处理;贵司的产品、标识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地理标志的行为;
  • 请检查贵司于展会现场的宣传资料中使用的文字字体是否为商业付费授权方可使用的字体,特别注意“微软雅黑”是方正公司需要付费购买的字体,贵司的图片、设计图案等,是否已经取得相关授权许可,亦应检查和评估;展会现场如播放版权音乐或进行现场表演,请检查是否已经取得相关音乐(包含词、曲作者及可能情况下的演唱者)授权许可;展会现场如播放视频或影视作品,是否已经取得相关授权许可,请注意购买正版出版物不是获得展会现场播放的合法条件,贵司应在开展前通过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进一步咨询和处理;

如存在以上的类似情况,我们建议贵司将涉嫌侵权的展品进行撤换,避免产生展品在展出期间查扣的情况;涉及版权的部分,建议贵司于开展前联系相关机构取得相关授权,以免在展会期间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影响贵司的商业声誉。

二、展会期间资料准备

展会期间,我们为所有参展商提供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为提高展会期间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效率,如果您的产品或资料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请您在参展期间准备好相关材料,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权利人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新年检)加盖公章(企业)
  • 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 权利证明文件

专利类:

  • 专利权授权证书(受理通知不能成为权利证明)
  •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出具的证书和专利检索评价报告
  •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 参展上年度缴纳专利年费证明
  • 权利转让证明、许可协议及证明(如为权利转让或许可的)
  • 获得许可生产销售的,提供证明或者合同

商标类:

  • 商标注册证(受理通知不能成为权利证明)
  • 商标续展证明(如产生续展)
  • 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 权利转让证明、名义变更证明、许可协议及证明(如发生权利转让或许可的)
  • 获得许可生产销售的,提供证明或者合同

著作权类:

  • 著作权证明(著作权登记证是初步证据,受理通知不能成为权利证明)
  • 其他权利证书(受理通知不能成为权利证明)
  • 权利转让证明、许可协议及证明(如为权利转让或许可的)
  • 现场展台、文字材料等使用商业许可的字体,图片的,应对各种字体、图片权属进行审核,务必告知设计师或者设计外包企业不得使用未经购买的非免费字体和图片,否则产生诉讼法律责任自负。
  • 展会现场播放音乐需要购买版权,购买正版出版物播放并非购买版权,仍可能被追索侵权责任。

三、展商应详细阅读本文件并认真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合理谨慎义务,若展会期间被投诉的展商经权利人证明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属于故意或者恶意侵权,经媒体报道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法院和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影响展会形象的,属于展商违约,展会组织单位可以追索违约责任或追究损害展览组织单位商誉之侵权责任。

四、因参展商知识产权的争议所引起的针对展会组织单位的诉讼,以及与此相关展会 组织单位遭受的损失或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参展商将负责为展会组 织单位抗辩并予以赔偿。

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