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出炉 将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

8月27日,《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炉,把群众和基层“盼的事”,作为“十四五”民政要“干的事”,描绘了未来五年江苏民生福利发展的新愿景、新目标,提出了多项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改革举措,送出实实在在的“民生大礼包”,为江苏百姓幸福生活“加码”。
以下为《规划》中涉及养老的相关内容:
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主体多元、服务多样、品质优良、区域均衡、监管有力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养老服务机制,形成供需有机衔接、事业产业协调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积极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以“人人享有、人人可及、重点扶助、适度普惠”为基本原则,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应助尽助”,确保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建立省、市、县三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扩大服务供给,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服务。
推动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特殊人员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制度。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供给,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
第二节 完善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支撑作用,推动各地普遍建立家庭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提高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以及家庭照护床位覆盖面,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提升“原居享老”质量。
健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推进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
优化调整养老机构功能结构,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
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大力促进医养结合,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加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加强养老应急保障机制建设,组建省、市、县三级养老服务应急处置支援队伍和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完善“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协作机制。
第三节 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发展,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精准对接。
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涵盖养老服务通用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等内容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培育扶持一批标准化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
推动省、市、县三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强养老服务工作技术性指导。丰富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政策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创新,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二级学院,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
开展养老服务产教融合试点,推动养老服务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认知与身份认同,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轮训,建立专业对口毕业生入职奖励和岗位津贴制度。
定期举办全省民政行业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建立长三角养老服务协同管理机制,促进数据共享、标准统一、资格互认,提升长三角养老服务便利共享水平。
第四节 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发展有江苏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提升照护服务能力。
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县域范围特困供养机构统办统管,实现机构资源、人员及经费保障统筹联动。发挥城市养老服务的资源优势与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市养老机构与农村养老机构帮扶共建。
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流动,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积极引导推动互助养老新模式。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探访服务。
第五节 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
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建立省级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项目库,发展一批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做强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品牌。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新动能,支持相关企业重点开发适合老年人消费使用的产品。
开展智慧助老服务行动,引导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设置针对老年人的智能信息技术培训课程,满足老年人智能消费新需求,解决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
实施“养老服务+”行动,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新业态,促进养老服务与先进制造、生态农业、健康养生、文化旅游、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行业的融合发展。
第六节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机制
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保障养老机构基本安全和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养老服务信用责任清单,对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共享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失信信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的监管手段,积极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资、保健品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专栏2:养老服务“兜底”“强基”“提质”行动
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应养尽养,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省、市、县均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定期发布,全面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巩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硬件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每个县(市、涉农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失智)、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改善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全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建设一批标准化养老服务机构。全面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改革,全省新增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万名,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万人次。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全省培育65家以上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

 

上海民政: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长者运动健康之家不少于100所

各区民政局、区体育局:

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导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养老服务与体育健身融合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健康养老服务,发挥体育健身在老年人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普及老年人运动健康知识和技能,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社区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长者运动健康之家是面向老年人的社区多功能健身场所,整合体育、养老、卫生健康等公共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体质测试、基础健康检测、科学健身指导、慢性病运动干预、运动康复训练、健康知识普及和休闲社交等“一站式”运动康养服务,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助力健康老龄化。

将长者运动健康之家作为本市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加强体育健身和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2021年,全市累计试点建成长者运动健康之家不少于30家。根据试点情况不断推进,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长者运动健康之家不少于100家。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与确认

试点以街镇为单位。有意向参与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的街镇,向区民政局或区体育局提出意向申请,区民政局与区体育局共同研究和初审后(2022年起每年一季度前)将年度本区申报项目情况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和市体育局。市民政局会同市体育局根据各区申报项目的情况,结合年度试点工作安排,确定试点街镇的项目名单。

2.申报条件

申报参与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试点的街镇,需在申报时明确本街镇拟建设的长者运动健康之家的选址、建筑面积、健身器材数量、预计投资额等基本要素。鼓励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等社区养老、体育设施以及其他社区公共空间,建设嵌入式长者运动健康之家,统筹做好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3.试点内容

各试点街镇按照《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导则〉的通知》(沪体群〔2021〕95号)开展试点。长者运动健康之家的场地标准、设施标准、安全标准、人员标准、运行管理及服务标准等应符合《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导则》明确的要求。

4.评估验收

市、区两级民政、体育部门共同负责试点的推进工作。市体育局按照《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导则》,牵头制定长者运动健康之家评估验收标准,会同市民政局组织力量对建成的试点项目开展评估验收。

5.运营模式

鼓励长者运动健康之家采取公建民营的运营模式,各街镇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机构运营。长者运动健康之家收费应体现公益性原则,对老年人免费开放或公益收费。

三、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

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共同负责本市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试点工作,包括试点政策的制定、试点街镇和项目的确认、试点过程的指导和评估等工作。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共同负责本区试点单位的初审、具体工作指导等工作。各试点街镇负责试点项目的具体落实。

2.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将长者运动健康之家扶持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对纳入试点且经评估验收符合标准的长者运动健康之家给予资金支持。

市民政局、市体育局按照长者运动健康之家的面积大小,给予的适当补贴:

(1)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含)至99平方米的,市民政局给予建设补贴15万元,市体育局给予运营补贴5万元

(2)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至149平方米的,市民政局给予建设补贴20万元,市体育局给予运营补贴5万元

(3)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及以上的,市民政局给予建设补贴25万元,市体育局给予运营补贴5万元

市民政局给予的建设补贴、市体育局给予的运营补贴,分别按照各自部门相应的资金拨付渠道进行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区、街镇对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及运营给予资金支持。

3.监督管理。

各区民政局、体育局应加强对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确保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运营安全有序、利民惠民。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体育局

国民养老保险诞生:10家银行组团入股 还有国务院和北京政府

近日,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拟设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下称《公告》),披露拟设立的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的具体筹建方案及情况。这意味着首家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即将浮出水面。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1.5亿元,发起人共计17家,六大行理财子公司领衔的10家主要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列。国务院旗下的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政府旗下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也有参与。此外,中信证券、中金公司旗下股权投资子公司也有参股。

截至目前,市场上已开业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有9家,均由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国民养老保险若筹建成功,将成首家主要由银行系资本发起设立的养老保险公司。国民养老保险的设立尚待银保监会批准。

由17位发起人合资设立 仅一家是保险公司

根据公告,拟成立的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共计17家,其中包括10家银行理财子公司、2家券商系投资公司、1家险资,以及数家不同背景的私募投资公司。

这10家参与筹建国民养老保险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中,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各投资10亿元,持股比例均为8.97%;中邮理财投资6.5亿元,持股5.83%;信银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各投资5亿元,持股比例均为4.48%;华夏理财投资3亿元,持股2.69%。

对于这家拟设立的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公告》指出其业务范围包括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等。

对比国民养老与国内9家养老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其范围集合了所有9家公司的业务,业务范围最广,还有一个相对独特的业务——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此具体是何指,还有待明确。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国民养老保险设立的一个大背景是,我国养老体系亟待完善。目前,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还比较薄弱,下一步要拓展商业养老保险市场。从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发展看,商业养老保险是一个潜在的重大市场,有庞大的消费者需求,同时养老金又能提供较为长期的资金来源,对于提升理财子公司资产配置及投资能力等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我国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存在矛盾。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但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大量养老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因此,需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成立国民养老保险,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将缓解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独木难支”等问题,增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对接养老第三支柱建设 提供个人养老产品

关于国民养老保险的传闻早已有之。今年3月,有媒体报道称,金融监管机构正考虑设立一家国民养老保险公司,作为现有养老保险体系的补充,应对日渐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所带来的挑战。

2020年11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显示,未来5—10年时间,中国预计会有8万—10万亿的养老金缺口,而且这个缺口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进一步扩大。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该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成立主要是为了对接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提供个人养老产品。”一位券商非银分析师对记者表示:“此次拟设立的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加强第三支柱发展,减轻第一、二支柱的压力。未来监管对这家拟设立的国民养老保险公司可能会有政策红利和资源方面的倾斜,这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利空较为明显。但养老业务范畴较广,未来这家拟设立的国民养老保险发展成效究竟如何,还有待观察。

当前,我国初步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从国际经验来看,养老金是资本市场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不过,我国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发展较为缓慢,占比偏低,对养老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不足。

账户制下的养老金融产品方向

值得一提的是,建设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共识,仍是建立个人养老账户统一平台,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不同养老金融产品以供配置。

国内对养老金业务感兴趣的市场主体并不少,有专业的养老金公司,大量的寿险公司、基金公司以及银行理财公司、信托公司,市场主体通过养老金融产品来竞争,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朱俊生说。

近年来,各银行积极发展养老金融和普惠化的养老服务,分别推出自身的养老金融品牌。

如中国银行发布的“个人养老联合服务计划”,致力于通过参与各方的专业领域,建设常态化沟通机制,促进从事养老产业的行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加强交流互鉴、开展合作研究、分享研究成果,为养老客群提供专属金融服务、综合康养服务、品质生活服务、适老智能服务等一体化、一站式“金融+”服务服务支持。

交通银行推出“交银养老”金融战略行动计划20条,围绕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养老产业金融三大领域布局。在养老金金融方面,交行将全面参与养老金三支柱建设,打造全链条养老金服务能力。在养老财富金融方面,将集合集团内外部资源为“未老”和“已老”人群对应研发丰富多样的理财、基金、保险、信托产品,创新长周期养老财富管理。

上海农商银行也推出了自己的养老品牌“安享心生活”,对该行养老金融服务的升级。据悉,上海农商银行服务的户籍老年客群数已突破300万人,占上海市户籍老年人口半数以上。

来源:券商中国、新华社、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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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副市长彭沉雷介绍了《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内容,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对民政部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服务等职责作出部署。来看图解↓
一、“十三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发展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
“十三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和积极成效,为“十四五”奠定了扎实基础。上海民政事业立足改革发展,紧扣群众关切,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规范,社会服务更具活力。
其中,兜底保障全覆盖,每年以不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原则,持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90元/人/月提高至1240元/人/月,对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养老事业大提升,全市养老床位总数从12.6万张增至15.9万张,“一床难求”的刚性需求矛盾进一步缓解,并结合中心城区和农村地区的不同地域特点,积极探索社区嵌入式养老和社区互助式养老模式。
数据平台更智能,坚持科技赋能,开发“上海民政业务数据海”,实现“一屏观民政”;上线“社区云”,为基层社会治理搭建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
制度保障更有力,坚持法治民政建设,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9部,发布地方标准8项,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大局更主动,牵头组织社区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社区阵地。
《规划》共4个部分,并设置1个指标专栏和8个重大事项专栏。突出设置了指标专栏,提出了15项主要指标,充分体现了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时代特色,回应了群众对解决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重点、难点问题的热切期盼,对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新时代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十四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上海民政事业要坚持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在服务大局中促进民生改善,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上海基本民生保障普惠均等,基层社会治理有序和谐,基本社会服务专业高效,平台作用更加突出,制度法规系统健全,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超大城市民政工作“上海模式”,为新发展阶段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开好头、起好步。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安排了七方面的重要任务
一是健全兜底线、精准化、发展型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底线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要制定发展型社会救助政策,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和工作监管,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弱有众扶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设多层次、普惠型、高品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方面,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提升养老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全面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满足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形成多层次、有梯度、相衔接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残疾人福利方面,要加大残疾人福利设施建设和对残疾人家庭扶持保障力度,努力实现对重残无业人员,尤其是困难重度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应养尽养。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建立以市场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的康复辅具服务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体系。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要聚焦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全政策体系,强化基本生活和监护兜底保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体系。
三是建设有序、活力、和谐的社区治理格局。要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居村为重心、小区和村组为着力点,发挥居村委会在社区治理格局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推进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居村增能减负,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民主协商,将社区建设成为群众生活的美好家园和超大城市治理的稳固底盘。
四是健全规范有序、积极有为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格局。加强对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的引领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事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要以管好用好为目标,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培育扶持,积极培育新领域、新业态社会组织,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大力推进慈善、社工、志愿服务等事业创新发展,提高在城市发展中的显示度和贡献力。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适应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规范化精细化发展需求,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实现“人人公益、处处可为”。
五是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惠民、便民、利民,加大制度供给,加快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调整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流程,完善婚姻家庭服务体系,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深化绿色殡葬改革发展,大力推行节地生态葬,移风易俗,提升服务能级。持续推进社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家门口的政务便利店”服务品牌。
六是推动构建便利共享、协同发展的长三角区域民政服务格局。发挥上海城市核心功能和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提高长三角区域民政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构建信息沟通、政策互通、工作互动的发展格局,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更高水平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和康复辅具产业发展区域协作,提升区域产业发展整体竞争力。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和基层治理联动发展,逐步实现长三角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通办。高质量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民政事业协同发展。
七是建设高品质、有特色的民政服务体系。强化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机制,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城市发展要求,结合“五个新城”建设,高标准配置民政服务设施。
另外,为保障《规划》落地落实,建立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并重点做好“五个加强”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聚焦“空白区”和实际需求,不断完善上海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推动覆盖民政全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育与民政事业发展任务相适应、结构合理、素质全面的专业化、高技能、创新型民政人才队伍。
四是加强民政信息化保障。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发展、需求导向、融合驱动、创新共享、安全可控”原则,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为全面推进民政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五是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健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机制,聚焦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关键问题,为新发展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撑。

延期通知 | 第六届中国养老行业陆家嘴峰会

自7月底以来,国内防疫形势再次严峻,防疫政策逐渐收紧,对大型会议及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此期间,陆家嘴峰会组委会也持续关注着疫情的发展情况,并与各主管部门及峰会场地方保持密切沟通,最终经组委会全体成员慎重讨论与评估,参考场地方后续档期后决定:原定于2021年9月8至9日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养老行业陆家嘴峰会将延期20211124至25日,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场地不变)。
本届峰会自7月20日正式启动以来,已有众多行业同仁购买了门票,针对所有已经购票的参会代表,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尽快与您联系,提供后续服务。同时,本届峰会早鸟票截止时间也将顺延至10月22日,在此期间您都能以早鸟价购买峰会门票(阅读原文即可购买)。
此外,已发布的首个配套活动——外资养老对接交流会,也已经吸引了不少优秀外资养老服务企业报名。我们也将与已报名的企业进行沟通延期举办事宜。其余配套活动的相关信息以及报名通道也将延期发布。
最后,我们为峰会的延期举办造成的诸多不便,深表歉意。也希望国内养老机构能在此期间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机构正常运作,以待11月24至25日,养老同仁再聚线下,行业英雄执手归来!
 

刚刚,上海民政发布《上海市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试行)》规则!

为加强全市养老护理员统一信息管理,建立一套科学评价养老护理员队伍发展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上海市民政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运用试行本市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确定了上海市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及等级划分规则,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区民政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护理员队伍是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全市养老护理员统一信息管理,建立一套科学评价养老护理员队伍发展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对于引导养老护理员不断提升自身职业技能与综合能力,进而提高整个行业队伍的素质,推动本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等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开发了本市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养老护理员基本情况、职业技能水平、奖惩情况等3大方面,下有6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根据养老护理员的学历、从事养老护理行业的年限、持有技能等级证书情况、荣誉情况、技能竞赛情况、不良记录等方面予以综合评价,得出相应分值。分值对应7个等级,1级最低、7级最高。总分为200分,1级的分值为基准分,其他级别分值按照基准分与极差分依次进行推算而成。

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作用

作为评价全市养老护理员队伍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今后将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有关政策和加强日常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每位养老护理员的综合评价等级信息还将逐步向社会公开,一方面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有助于市民通过相关查询找到合适的养老护理员,促进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

三、加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嵌入在“上海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评价结果通过系统中相关信息所对应的指标自动赋值生成。各区民政局可登录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后台管理系统,了解本区域的养老护理员队伍综合评价总体情况,也可针对性地了解某位护理员的个人综合评价等级具体情况。

各区民政局要加强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地填报和更新机构内养老护理员的有关信息。如发现不如实填报、不及时维护和更新数据信息的情况,应第一时间督促机构整改,为确保综合评价结果准确、科学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各区民政局、各养老服务机构在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根据实际运用情况和本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综合评价指标

上海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3日图片